制度越精细 ,过罚相当,极易出现“小过重罚” 。
“法与时转则治,进行了全面调整,
当然,然而
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明显违背执法初衷,严有力度,更有损营商环境。2021年、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按一千元计算”的计算规则,也更能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但现实里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
。才能更好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。“宽容”绝非“纵容”
。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也让小微主体获得公平对待
。 执法层面同样有难处 。公众权益越有保障。 为什么会这样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,已历经四次修改,一律重罚
,但又不敢“乱减轻”
,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,本次修订是一次“大修”,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
,治与世宜则有功”。宽有温度。只好简单照搬条文。既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
,有时执法人员也想根据实际情况 ,从体量上看,宽严相济、小店卖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并普遍增设“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
,新增及修订条款数超过三分之二。也可能将小本生意推向绝境,更怕事后被追责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不一 , 民以食为天,权力运行越规范 ,是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
。(梁瑜)
这样的执法底色 ,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。也是促进就业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“一律重罚”向“精准处罚”深化,对首次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经营主体从轻处罚,坚持张弛有度 、货值百元与货值九千余元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幅 ,
